黑龙江省政协关注水稻和旱田节水灌溉情况
“建设节水型农业,是优化水资源配置、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7月14日,黑龙江省政协在报送省委、省政府的《农业节水大有可为——对我省农业节约水资源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中指出。 黑龙江农业节水情况如何?农业节水工程建设有何进展?成效怎样?今年6月上旬,带着这样的疑问,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会同省水利厅组织委员,在省政协副主席赵雨森的带领下,对庆安县、杜蒙县、大庆市大同区三个县区和部分乡镇的水稻和旱田节水灌溉情况进行实地视察。 委员们欣喜地看到,各地节水设施的灌溉面积扩大了,但农民灌溉用水成本却降低了;农作物的平均需水量减少了,但粮食产量和农民收入却增加了。哪里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发展节水农业,哪里就呈现出粮食产量增加、种植结构优化、农民生活改善、生态效益突显的良好势头。 近年来,玉米价格持续走低,而水稻种植效益较高,黑龙江省农民积极进行“旱改水”,由于水田灌溉面积的扩大,地下水开采量不断增多,自留灌区的渴水问题日益严重。一些地区的农田标准化程度不高、节水工程设施不够健全、灌溉设施利用效率不高、后续维护资金投入不足依然存在,另外重建轻管的现象也仍未彻底扭转,这些都是推动农业节水工作所面临的问题。 “优选灌溉方式,实施旱田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省政协建议在发展旱田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时,注重滴灌、大型喷灌和中小型喷灌三种灌溉模式的合理选择。 省政协建议按照全省灌溉发展规划,确定各地水稻面积。在用水量已达到或超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以及开采量开采达到或超过可开采量的地区禁止发展水稻,实现水稻发展与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在水稻管理改革方面,积极做好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以成本监审为依据,科学合理制定农业水价调整方案;继续完善农田水利工程和供水计量设施;创建健全农业水权制度,推进大中型灌区取水许可证管理工作,将灌溉指标细化到用水主体,落实到具体水源。